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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贄

ㄓˊ﹔zhi,原名林載贄,後中舉後改姓李,又避穆宗諱,改名成李贄。號卓吾,又號篤吾、宏甫,福建泉州晉江人,泉州古稱溫陵,故又別號「溫陵居士」。生於明世宗嘉靖六年(1527),卒於明神宗萬曆三十年(1602),李贄的生處於明朝中葉,正是。李贄世代居於泉州,泉州於宋明時期是中國對外貿易的重要商港,經濟繁榮,居此商業要地,李贄族人多以航海經商為業,李贄生長於時代經商的家門中,也對其豪邁重利的觀念有所影響。而李贄父親的林白齋乃以教書為業,李贄七歲便隨父親唸書,熟讀四書五經,打下儒家思想的學術基礎。十二歲時,寫就〈老農老圃論〉一文,文中展現了獨特的思考觀點,透顯出李贄過人的天分。
  嘉靖三十一年,福建鄉試中舉人,時年二十六歲。二十九歲始入仕為官,初任河南共城教諭,當地為康節成學所在,李贄以康節刻苦為學的精神自期,冀求悟道。嘉靖三十九年,任南京國子監博士。由於李贄性格倔傲不羈,正直耿介,仕宦期間常與上司權貴發生摩擦,並不如意。嘉靖四十三年,決心返鄉奔喪,先辭掉官職,將妻兒安置於共城,購地讓其自耕營生,自己則隻身返回泉州。但由於泉州地處東南沿海,時遭倭亂,李贄返鄉後得率領家鄉子弟守城,而留在共城的二女兒、三女兒則因富吏橫徵,又遇時歲大荒,故相繼餓死。這一連串的挫折動盪,在李贄心中劃下深刻的印記,一方面為百姓疾苦憂愁,對敗壞的朝政感到氣憤,對空談道學的假儒者也相當鄙視;另一方面則同時感慨人生如夢幻泡影,事事皆空,於此時滋生了出離的思緒。
  嘉靖四十五年,李贄返回北京任職,任禮部司務。隆慶四年,任南京刑部員外郎。萬曆五年,任雲南姚安知府,這是李贄最後的官職。此時李贄已對官場深感痛惡,三年任期之後,萬曆八年辭官歸隱,萬曆九年舉家寄住湖北友人耿定理處,耿定理死後,因與耿定理的兄長耿定向交惡,隻身移居麻城,從此致力於著述,教導後學,李贄很大一部分著作皆是完成於此一時期。此一時期間,李贄與耿定向的衝突不斷加深,萬曆十六年,移居麻城龍湖芝佛院,落髮為僧。萬曆二十九年,受到排擠逼迫,從麻城避居通州。萬曆三十年,於著作中大膽批評耿定向,指責耿定向言行不一,於是神宗下令以「趕倡亂道,禍世誣民」的罪名逮捕李贄入獄,並焚其書,不久李贄便於獄中自刎,結束生命,享年七十六歲。
  李贄一生著作豐富,包括:《焚書》、《續焚書》、《藏書》、《續藏書》、《說書》、《初潭集》、《史綱評要》、《明燈道古錄》、《李溫陵集》、《李卓吾遺書》、《易因》、《九正易因》、《淨土決》、《般若心經提綱》、《華嚴合論簡要》等著作。 另外,在文學方面,有《李卓吾先生批評幽閨記》、《李卓吾批評忠義水滸傳全書》等評點著作。總體而言,李贄著作反映出複雜博多的學術特徵。
  李贄身處的時代乃是明代中晚期,政治對內方面,君主昏庸怠政,官吏貪瀆暴斂,沿海商業活動繁盛,造成資本逐漸累積在少數人手裡,貧富差距加大,在此情況下,平民百姓飽受欺凌壓迫,生活困頓,時常被迫面臨流離它鄉的遭遇。對外方面,明朝最初有韃靼進犯,當時明朝國力足以抵抗,故未造成嚴重災患;然至李贄的時候,東南沿海頻頻有日本倭寇騷擾,侵擾當地居民。明朝在如此內政外患的雙重打擊下,不堪負荷,國勢日漸衰敗,最後走向了覆滅的結局。李贄生長在這樣的大時代下,其命途也與明朝國運緊緊相繫,一生坎坷,變化不安,對於現實政治的黑暗腐敗,感受甚切;再加上李贄生來便是性格強烈的人物,因此常對政治發出針貶之言,如批評嚴嵩父子的貪瀆營私:「祖宗兩百年以來養士之節,其廉恥禮義,盡為嵩所敗,又安望今日人才,有能負忠為國,愛民憂時,如昔人者耶。」 更極言:「嵩之相胡說甚矣,閱嵩之罪,燒滅研末未為過!」 不畏強權,直言進諫,可以看出李贄關懷民生的現實精神。
  基於關懷現實的立場,反映在思想上,李贄具有相當鮮明的反道學特色。李贄對於道學的反省、反動,實際上可以區分為兩層。首先,李贄對於滿口仁義、高談道德的道學家,十分不滿,認為那些道學家「口說道德,而心存高官,志在巨富。」 蓋在李贄眼中,當世一些道學家雖然喜言道德仁義,反對名利欲求,但其實心慕富貴,貪求祿位。可以了解,李贄這番言論的最大針對者,便是耿定向,李贄認為耿定向張揚孔孟聖賢的旗幟,卻懷藏私心,表裡不一,這是李贄深為厭惡的。再者,李贄對於道學所談論的「道」,也有個人體會,認為不當以「孔子之是非為是非」;換言之,人對於聖賢所談的道理,應當要配合時代,通過自我的理解、思考來給出是非判斷,「不執一說」 、「不定死法」 ,不能一味學效聖賢,以昔日的道德標準作為今日的處事原則。
  承上,可見李贄注重主體性思考的重要,這種思維方式實與王陽明哲學較為接近。王陽明言「致良知」,點出人天生具備知是知非的能力,能夠自行給出道德意義的是非判斷,此種能力便是「良知」。「良知」是天生有之,不需依賴後天的學習才能獲得,因此,如果人若要實踐道德,便是要使內在的「良知」不為私欲所隔絕,能於倫常事用間呈顯出來,而「良知」一呈顯,當下也就是「理」的實現。可以明白,王陽明哲學強調了「理」是由自己給出的,不是從外在環境學習來的,這樣一種道德實踐意義,此點正好可與李贄思想相通。王陽明揭舉「致良知」一論之後,門下弟子紛紛對「致良知」提出自己的解釋,形成各家不同學說。在王門弟子當中,對李贄最有影響的應屬王龍溪、羅近溪二人,其中羅近溪強調以不學不慮的赤子之心來掌握「良知」,著重讓「理」真實具體地流行於日用倫常之間,將思辨消融在踐履之中,呈現出自然平常的開朗風格。羅近溪此種思想型態啟發了李贄「童心說」的提出:「夫童心者,真心也。……絕假純真,最初一念之本心也。若失卻童心,便失卻真心;失卻真心,便失卻真人。」 李贄認為人天生便有純真的心,自然本真,不假雕琢,此便是「童心」,人秉具此「童心」,使之不失卻,便是「真人」。在其想法中,人隨著年紀增長,聞見知識增加,便會讓聞見知識成為心中的主宰,而障蔽了本心、童心、初心、真心,如此一來,人所奉行的道理將出於外在所學,而非由童心的作用而給出,那麼人的一切言語行動都將變得虛假。
  可以補充說明的是,李贄雖對道學有所批判,但他所反對的乃是假道學、假儒者,並非反對四書五經所蘊含的儒家思想。並且,李贄強調「童心」,重視人內在本有的初心,實能與孔子、孟子,乃至於陸九淵、王陽明以來的儒家心學傳統相應契合,在學術思想上具有一定的價值,對後來的思想家如黃宗羲、王夫之、戴震等人等皆產生影響。同時,李贄反道學的批判精神,在文學理論批評、審美、戲曲、小說等各領域上,更是產生巨大深遠的作用,著名的「公安派」便是在「童心說」的刺激下孕生而出,袁宏道「性靈說」主張獨抒性靈,不拘格套,強調文學作品的真情實感,正是得助於「童心說」的啟發,於此復又可見李贄思想在歷史文化發展上的重要地位。


撰稿人:陳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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